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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益陇原】预设“向上凑整”反向抹零,督促整治!

时间:2026-10-21 13:16:24  作者: 点击数:

“以往以为几毛钱零头无关紧要,现在认识到消费公平无小事,每一笔交易都必须依法依规、分毫必究。”近日,民勤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时,有商户表示。

8月14日,群众通过12315平台反映,多家熟食卤味店存在“反向抹零”问题。市民王女士在门店称取卤菜,电子秤核算价款26.5元,结账时商家直接按27元收取。面对质疑,商家称店内一直按“四舍五入”结算,认为几毛钱无需较真。“虽然只是5毛钱,但商家连说都不说一声就直接扣了,心里总觉得不舒服。”王女士回忆道。

在熟食门店选购卤味,计价出现角分零头,商家不经协商直接向上凑整收款,不少消费者对此不以为意。可这看似微不足道的几角几分,实则触碰法律红线,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收到线索后,民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地走访排查。经查,部分熟食店在现金、扫码结算环节,单方面向上取整,将本应舍去的零头计入消费金额。经营者普遍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角分数额微小,此举仅为简化收银流程,算不上违规。

办案检察官通过现场称重试验、询问经营者等方式开展调查。现场试验发现,0.78公斤卤猪头肉,秤面显示44.95元,商家实收45元;0.13公斤鸭脖,原价10.65元,优惠0.15元后应收10.5元,商家却按11元收取。当检察官问及为何多收时,商户回答:“秤上自动跳的,我们也改不了。”办案检察官表示,这一回答印证了电子秤预设“向上凑整”程序的存在,也成为本案取证的关键突破口。

“单笔金额虽小,但积少成多。商家单方面加价,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介绍,抹零本是商家主动让利消费者,而“反向抹零”是商家单方增加消费者支出,二者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熟食消费频次高、覆盖面广,单笔多收几毛钱看似微小,但累积的消费者福利损失具有公共利益属性。

办案检察官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价格、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交易条件。未经消费者许可擅自向上凑整多收款,无论金额大小,均属价格违法行为,“金额微小、行业惯例”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针对熟食商户计量计价不规范、“反向抹零”等问题,8月22日,民勤县检察院向负有价格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开展行业专项排查整治,规范熟食市场计价收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对辖区32家熟食经营商户开展集体告诫约谈,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未经消费者许可,不得擅自向上凑整、强制“反向抹零”,并阐明违法后果与整改要求。同时,对商户电子计量秤、计价收费流程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治计量不准、违规收费等问题,从源头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0月10日,检察机关邀请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代表共同开展“回头看”,随机走访辖区熟食商户,确认整改落实情况。经过整治,不少商家完成收银系统调试,在收银台张贴提示,明确告知消费者结算规则。

办案检察官提示,消费者遇到“反向抹零”,可保留购物小票、付款记录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经营者而言,收银便利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则之上,尊重每一笔交易的价格公平,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来源:民勤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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